女同志被逼摩鐵4P雜交 惡狼律師辯:她想找男人尋歡

一名年輕女同志被逼2名男子逼迫在摩鐵進行4P雜交惡狼律師辯護稱她自己想找男人尋歡,怕被同志伴侶發現才說被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中市1名女同志君君化名),與乾妹妹及其陳姓男友袁姓友人一起歡唱,不料卻被帶到摩鐵性侵,2男還互換伴侶,變成4P雜交大戰。事後君君向同性伴侶哭訴,在家人陪伴報案陳男應訊時辯稱這是「4P合意性交」,完事後4人還一起泡澡;律師則辯護,君君刻意隱瞞同志身分找男人尋歡,事後怕出軌被抓包,才稱被性侵。但法官不予採信上述辯詞一審與二審皆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6月徒刑,上訴最高法院駁回。

根據判決書,2015年當時18歲的君君與16歲的黃女爲乾姊妹,陳男是黃女男友,袁男則是陳男好友。4人在該年7月某日相約KTV歡唱,黃女喝醉,君君爲照顧乾妹妹,便一同搭車,袁男認爲有機可乘,便提議去摩鐵休息醒酒。

君君與袁男坐在後座,袁男強壓君君替他口交;抵達摩鐵後,君君替黃女放洗澡水,卻被袁男拉牀上性侵,當時陳男與黃女也正在性交;之後袁男還與陳男交換伴侶,君君再遭陳男硬上得逞,之後又換回袁男性侵,君君總計被2人性侵4次;君君脫身後返回住家,向林姓同性伴侶哭訴,林女隨即轉告君君母親案發1個月後決定報案並提告。

陳男應訊時辯稱這是「4P合意性交」,君君自己同意,事後4人還一起泡澡聊天,君君還說自己比較喜歡袁男,要跟他交往;黃女則供稱,當天她醉到不行,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但4人沒有一起泡澡聊天,事後她從君君口中得知,男友與袁男互換伴侶,黃女還說:「我的腦筋一片空白,爲何男友會這樣?」,2人在案發後便已分手。

一審法官不採信陳男辯詞,仍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6月徒刑,陳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仍堅稱君君願意玩4P;辯護律師則表示,君君刻意隱瞞女同志身分,當天想放縱找男人尋歡,事後被林女發現出軌,遂捏造性侵掩飾實情,臺中高分院仍未採信,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