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親手將金飾鑽石交給假檢察官 詐騙集團「判賠2千萬」

她帶着價值2千萬的金飾、鑽戒、裸鑽等,親手交給自稱檢方人員的詐騙集團人員,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將3人判刑1年多不等。(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女子前年4月接到自稱電信公司人員稱,她被冒用辦行動電話門號,涉及販毒集團洗錢,之後又有警官、檢察官陸續打給她,她信以爲真後就帶着價值2千萬的金飾、鑽戒、裸鑽等,親手交給自稱檢方人員的詐騙人員,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將3人判刑1年多不等,需返還女子2千萬。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李姓少年在微信暱稱「金牌廚師」、「頑皮豹」、「安那共」等成年男子,於民國110年4月12日上午10時許,假冒電信公司人員、「李清志警官」、「張介欽主任檢察官」致電聯繫女子稱,她遭冒辦行動電話門號,涉及販毒集團洗錢,須交付財產查扣。

男子之後在LINE暱稱「勤務中心」傳送「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臺北地檢署公證部門」等僞造圖片,女子因此攜帶金飾2300錢、白金首飾10錢、鑽戒、裸鑽等物品交給佯稱檢方人員的李姓少年,女子被騙取金飾財物價值新2000萬元,提告要求賠償,

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分別判1年8月、1年7月、1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3萬4千元。民事部分,臺中地方法院判男子需應給付女方2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