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偷吃人夫「性愛日記外流」正宮驚呆摔下樓還挨告慘賠
女老師偷吃人夫「性愛日記外流」,正宮驚呆摔下樓還挨告慘賠。(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離婚人夫,於離婚前和女老師發展婚外情,女老師將2人性愛過程寫成日記送給人夫,正宮發現後,爲了和人夫搶日記不慎摔下樓,氣得致電要小三付20萬元醫療費,期間還不斷打電話恐嚇對方要將性愛日記拍照上傳,正宮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正宮不服上訴,在高院審理時哭訴「我太天真了」,仍遭駁回定讞,事後因雙方和解,宣判正宮緩刑2年。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妻子結婚多年,2020年2月人夫在打羽球時,認識一名年輕貌美的女老師,2人火速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人夫同年8月就與妻子協議離婚,期間女老師把交往過程寫成一本性愛日記,送給對方,怎料遭正宮發現,正宮爲了和丈夫搶日記本,不慎摔下樓梯受傷住院,便致電給女老師,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20萬元,期間,正宮還不斷打電話恐嚇女老師,嚇得女老師報警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發現,女老師答應支付20萬,而正宮僅是討回20萬而已,與恐嚇取財的構成要件不同,故不構成恐嚇,但正宮傳訊息告訴對方:「我現在出發去你學校,你可以躲,我就把文件發給學校」、「除了學校,我也會聯絡你公公」,並將私密日記內文翻拍照片檔案傳給女老師。
法官認爲,正宮未能以理性的態度溝通、解決紛爭,以威脅女老師名譽的方式進行恐嚇,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
正宮不服上訴,泣訴「我又沒恐嚇她,她也沒害怕我」,她以爲講實話就不會有事,高院考量女老師與正宮和解,雖駁回上訴,但給予正宮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