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賓利姊」開警車載男友詐104元油錢 法官重判她坐牢3個月

臺北市警察局前女警邱薏瑄被控逃勤詐領加班費975元,另於值勤時開警用巡邏車花費公帑104元加油載男友,臺北地院審理,依2個詐欺罪判她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再依公務員詐欺罪判她有期徒刑3月。

現年30歲的邱薏瑄曾風光開賓利車上班,被同仁封爲「賓利姊」。警專31期的她結業後分發到中山分局服務;2015年邱女購買3張票搭高鐵,上了列車露出腳趾在座位上自拍PO網,還濫查男友車籍、個資,行爲不檢已經警政署汰除。

法官判邱女的刑期中,有關「公務員假借職務詐欺取財罪」沒有給邱女得易科罰金的寬貸,如刑度確定,邱女必須服刑3個月。她可上訴。

至於爲何會判邱女去坐牢?判決書指出,邱女身爲警察人員,竟貪圖私人利益,公私不分,不僅有悖職守,且影響社會大衆觀感、有損公務員形象;邱女的律師開庭時幫忙求情,建請判她拘役刑、或給緩刑,不過,審酌犯情與手段,皆不宜輕判刑度、宣告緩刑。

事實上,邱女還涉貪污、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正由新北地檢署偵查,壞事不斷。

檢察官指控,邱薏瑄2023年3月18日、4月13日兩天應在中山分局警備隊備勤,卻逃勤曠職3小時23分,但仍虛僞報請加班費,2次詐取值班、加班費共975元。

此外,2023年4月13日邱薏瑄的黃姓、林姓友人至中山分局警備隊陪邱女聊天,聊了5到10分鐘,邱女其實沒有公務勤務,卻取得警用巡邏車鑰匙開了18.7公里載送友人到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再駕車返回分局,藉以詐取油料費104元,中山分局調查自清,將邱女移法辦。

臺北市前女警、綽號「賓利姐」的邱薏瑄。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