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佛醫」詐騙姐妹 購地共修全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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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姐妹提告指控,6年前李姓女子自稱佛醫利用她們父親過世時,詐騙她們匯款買地蓋房子佛地來增添福澤,姐妹提告求償,一審遭判敗訴,二審認爲李女詐術欺騙姐妹,判須各賠1975萬元。可上訴。

姐妹指控李女在2014年獲悉她們父親過世,佯稱「買大佛地,就是買地蓋房子,可以作佛地來共修供佛,對往生的人也比較好,也可以增加福德」等語,要求她們匯款3950萬多元,後來才發現李女根本沒有買地,她們才知受騙。

李女辯稱,張姓姐妹因家產問題自行向她尋求以宗教方式處理,她協助順利取得其父親於出售土地後的部分財產,姐妹是自願匯款,她沒有以購買佛地共修爲由請對方捐獻。

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李女受到匯款後,部分款項供己花用,部分款項則用以購買房地供自己居住,並未用於「共修」一途,她以欺騙姐妹購買佛地共修之方式,使對方陷於錯誤匯款,應如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