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有啥要求?我市發佈“操作指南”

我市發佈農村建房“操作指南”

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王娜)3月22日,2024年度鎮村規劃及村民建房與風貌管理工作視頻會議召開。會上,《株洲市村(居)民建房與風貌管理操作指南(試行)》(簡稱“《指南》”)發佈。副市長劉飛勇出席會議並講話。

《指南》共6個篇章,涵蓋基本要求、建房資格、規劃與設計、申請與審批、監督與管理、保障機制6個方面,旨在規範和加強集體土地上村(居)民新建、改建、擴建和重建住房建設管理,強化村民建房全過程監管,提升鄉村建築風貌,建設“和美湘村”。

今年,我市計劃完成69個鄉鎮(街道)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351個村莊規劃質量提升和審批工作;建立完善村莊規劃實施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鄉鎮主責、村規民約監督、工匠發力、獎罰分明”的村民建房和風貌管理機制。

劉飛勇指出,要進一步增強做好鎮村規劃、村(居)民建房與風貌管理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力爭從民房管控“小切口”入手,推動農村面貌“大變化”、顏值“大提升”。

“指南”精準管控

提升鄉村顏值

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王娜 通訊員/鄧雲愷)在株洲,鄉村風貌將有“新樣板”。3月22日,新發布的《株洲市村(居)民建房與風貌管理操作指南(試行)》(簡稱“《指南》”)中,明確了以“一個標準、兩個層面、四類場景、八大要素”,實現村民建房風貌精準管控,讓“和美湘村”美美與共。

一個個村落,承載着人們的鄉愁、賡續着農耕文明。很長時間來,株洲存在設計缺乏指引、建築工匠缺乏管理、房屋質量缺乏保障、新建房外觀風貌不統一等普遍現象,讓村落雖新房林立,卻難以形成有觀賞性的風格體系。

《指南》充分尊重鄉村生產生活實際,明確了宅基地規模、選址要求、建設規模、間距與配套等建設基本標準,建築風貌和建築風格兩個層面,山邊、水邊、路邊、田邊四類場景和建築體量、立面、屋頂、門窗、欄杆、外掛附件、庭院、建築材料等八大要素具體要求,將風貌管理融入建房審批、施工、驗收各環節,讓村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提升鄉村風貌,村民是主體,充分調動村民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內生動力是關鍵。”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總設計師張金望介紹,《指南》還明確宅基地外輔助性生產用地和用房要求,通過制定用地配套和建設補貼政策,引導村民建房因地制宜、適度集中。

編輯:青琪

二審:戴萍、唐劍華

三審:葉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