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立院通過 公務員月退可依4指標動態調整

▲立法院審查年金改革草案。(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4日繼續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針對公務人員月退休金是否可依據情況調整,最後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版本,可由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調整。

考試院版67條條文明定,「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遺屬年金,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經濟環境、消費者物價指數、退撫基金財務盈虧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與否調整」,同時明定「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不過,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假如要往下調,會變更退休條件,像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財政狀況等都可能是負的,他只贊成「往上調」時調整;但王榮璋迴應,這些都負的時候公務員無法一枝獨秀,「大家共赴國難」,若各個情況都支撐不下去,當然要與時俱進。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質疑4個指標太空泛,到時候「一定不會動」,因爲要調整時一定會引發政治問題。他認爲,如果要有動態平衡機制,應訂在法律,而非施行細則。

王榮璋也提出修正動議,明定「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調整之;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王榮璋認爲,可以讓考試院做做看。

最後,召委段宜康宣佈,第67條就照王榮璋提出的修正動議通過,《退撫法》草案共計92條條文,目前已完成75條,今天應可順利完成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