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轉業旺季 「安穩僱用計劃2.0」獎助勞僱雙方推就業

勞工局轄下各就業服務站,提供安穩僱用計劃等就業資訊。(臺中市政府提供)

勞工局透過安穩僱用計劃,協助勞工就業成功。(臺中市政府提供)

爲擴大鼓勵僱主僱用失業勞工,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安穩僱用計劃2.0」獎助津貼,僱主僱用經就業服務處推介的失業勞工就業滿30天勞資雙方都可請領獎助津貼,最長4個月僱主最高可領3萬元,勞工最高可領2萬元。勞工局長張大春說,自去年7月計劃啓動至今,已推介媒合超過1000人次,歡迎有需求的企業及市民至就業服務處網站申請,或洽各就業服務站臺登記。

張大春指出,勞工局爲鼓勵企業多進用失業勞工,向勞動部申請辦理「安穩僱用計劃2.0」並獲覈定經費超過3000萬元,僱主只要無實施減班休息或大量解僱勞工之情事,且有投保就業保險的民營企業、團體或私立學校皆可參加。

張大春說,勞工只要是失業者、未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者皆可申請登記,經由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後,加保上工滿30日即可申請獎助津貼,最長可領4個月,僱主提供全時工作最高獎助金達3萬元,部分工時最高獎助金額達1萬5000元,經推介後勞工可獲得就業獎勵津貼,全時工作最高獎勵金額達2萬元,部份工時最高獎勵金額達1萬元。

就業服務處說,因公司受疫情影響而失業的40歲張先生,原本自行在網路尋職,持續幾個月一直找不到工作,於是到就業服務處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服務員評估推介,他至豐原區某知名金屬製品製造業廠商面試,順利錄取上班,並由公司安排資深員工教導他學習專業機器操作。

就業服務處表示,經定期訪視張先生工作狀況時,獲知公司主管對他認真學習的態度讚譽有加,主管很感謝就業服務處媒合,不僅解決了求才問題,還可申請獎助津貼,公司決定再申請安穩僱用計劃招聘專業優秀人才,張先生也非常感謝公司栽培。

張大春強調,有求才需求企業及失業勞工皆須先到勞工局轄下各就業服務站臺辦理登記,並於臺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請,後續再由就業服務處進行媒合,加保上工滿30天后,僱主可同勞工向就業服務處申請「安穩僱用計劃2.0」獎助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