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帶團遊富國島旅客遭丟包 金管會:不便險無法理賠

年代旅遊帶團遊富國島旅客遭丟包,金管會:不便險無法理賠。(圖/示意圖,記者範揚光攝影)

年代旅遊發生越南富國島旅行團丟包事件,金管會今(15日)表示,針對在海外旅行團被丟包,就現行不便險當中保單條款是不符合理賠,在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部分,則要旅行業必須符合「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才能啓動。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針對越南富國島旅行團遭丟包事件,可以就兩險種來看,一是個人的海外旅行不便險,二是旅行社應該投保的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

首先,在個人所投保的海外旅行不便險部分,當中包含兩保險,一是「旅程取消保險」,主要承保範圍是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開始前」因故取消相關旅程。蔡火炎指出,因爲這次個案是旅遊團已經出發了,不是在「出發前」因故取消預定旅程,這部分與條款承保範圍不符合。

第二是「旅程更改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因爲搭乘的運輸工具受僱人罷工,或當地發生戰爭、被保險人親屬死亡、護照遺失、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等,導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旅程所增加的費用。蔡火炎也指出,從這次的事件看起來,也不符合旅程更改保險的承保範圍。

其次,在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部分,蔡火炎表示,年代旅遊積欠越南當地旅行社費用,屬於債務不履行的情形,從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來看,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業務,要投保屢約保證保險,承保範圍是旅行社因爲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導致無法支付旅遊所需費用,因此最大條件就是旅行業要「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

蔡火炎指出,年代旅遊是否符合「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可能要根據事實來認定,看是否可以啓動履約保證保險,但就目前年代旅遊對外的說法是財務沒有問題,是否能啓動保險還有疑義,需要進一步釐清。

是否還有其他保險可以承保旅客被丟包?蔡火炎表示,因爲旅行社丟包是履約、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保單條款會特別註明是旅行社「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是因爲如果不設定繼續經營條件,會有道德危險或故意行爲,因此目前沒有相關就旅行社債務不履行提供賠償旅客損失的保險。

蔡火炎強調,就現行保險商品來看,只要屬於人爲因素、故意行爲或道德危險等情況,本來就是保險不會給付,也提醒民衆將來在旅遊時要慎選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