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積欠毒駕24萬罰款 執行官查封4筆土地後繳清

臺南市楊姓男子曾二度毒駕被警方查獲後,共被交通局裁罰24萬元,逾期未繳款,經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後,執行官查封他名下4筆土地,楊昨天委由代書到臺南分署繳清罰款。

楊姓男子(39歲)2021年9月間駕駛汽車行經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與中正南路,經員警攔查檢測有吸食毒品,遭臺南市交通局裁處罰鍰12萬元;楊又同年10月間行經永康區中正北路,員警攔查檢測又有吸食毒品,再遭交通局裁處罰鍰12萬元,合計金額24萬元,逾期未履行,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楊有名下有4筆位於臺南市鹽水區持分土地可供執行,先行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另執行人員依查得資料,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楊男存款,雖未扣得存款,楊男委託代書至分署代爲繳清全部罰鍰。

臺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臺南市楊姓男子曾二度毒駕共被交通局裁罰24萬元,逾期未繳款,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執行官查封他名下4筆土地,楊委由代書(右)到臺南分署繳清罰款。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