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造謠嘉基醫院新冠肺炎疫情 面臨300萬元罰責

嘉義地檢署偵結凃姓男子傳播不實疫情訊息案。(廖素慧攝)

26歲凃姓男子於今年1月25日新冠肺炎爆發之際,在嘉義縣太保市住處,以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臉書社羣網站張貼「嘉義嘉基已經確診一例武漢肺炎」的不實訊息,是全臺首樁傳播疫情謠言者,嘉義地檢署13日偵結聲請簡易判決。

嘉檢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今年2月27日起正式施行,對於散佈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已提高刑責,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衆切勿道聽塗說,隨意散播假訊息。

嘉檢表示,凃姓被告是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以前散佈不實疫情訊息,因此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偵辦,此條例刑責是科處新臺幣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