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原民局長昔涉弊遭拔官 臺中和平區代表涉詐領起訴
南投縣原住民族行政局長史強在信義鄉長任內小額採購浮濫,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停止任用3年確定,縣府已依法將其撤職。圖/本報資料照
史強擔任信義鄉長期間,指示下屬將同一採購案分包拆成多件小額採購,像2016年舉辦滑水嘉年華未事先簽辦採購標案,就委請廠商先施作4件小額採購相關工程,事後才以製作不實採購文書,辦理驗收、覈銷程序。由於信義鄉公所每年小額採購實際執行數達8、900件,相較其他鄉鎮公所小額採購約10件,超出太多,因此被發現調查。
監察院去年彈劾史強並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決史強撤職,並且停止任用3年,史強上訴二審,今年6月20日判決駁回確定。縣府表示,已經依法將史強撤職,由副局長林婷玉代理局長。記者致電史強,但電話未接,尚無迴應。
另,臺中市和平區代表吳天祐去年赴臺東參加陳抗,有兩天未出席和平區代表定期會考察,卻在簽到表上簽名涉嫌詐領2450元公款。檢方訊時,吳坦承沒有進入和平區,但辯稱在家處理定期會提案問題,及向臺東縣議會陳情業務,認爲是在處理定期會公共事務,就可請領費用。
檢方說,吳天祐被代表會人員多次各種方式提醒,參加外轄陳抗活動充其量只是議題相近,但仍非「出席和平區代表會定期會」,認定他主觀有詐領財物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