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水裡「鵲橋」非法經營高空彈跳 縣府出手了

南投縣水裡「鵲橋」日前又遭民衆檢舉有業者違法經營高空彈跳,南投縣政府教育處15日偕相關人員前往稽查,業者承諾未於合法化之前願意配合改善。(南投縣政府提供/潘虹恩南投傳真)

南投縣水裡「鵲橋」過去多次傳出有人經營高空彈跳生意,日前又遭民衆檢舉有業者違法經營情事,擔心影響民衆通行安全。(南投縣政府提供/潘虹恩南投傳真)

南投縣水裡「鵲橋」過去多次傳出有人經營高空彈跳生意,日前又遭民衆檢舉有業者違法經營情事,影響民衆通行安全,南投縣政府教育處15日偕同工務處、消保官辦公室、集集分局及水里鄉公所至水裡鵲橋會勘稽查,請業者禁止從事高空彈跳,業者承諾未於合法化之前願意配合改善。

南投縣政府說明,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訂定「高空彈跳活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水裡鵲橋高空彈跳需經水里鄉公所同意,而水里鄉公所指出「鵲橋」新建工程設計施工時,並非作高空彈跳使用,僅供民衆通行使用,且其護欄繩索在長時間承受高空彈跳繩索拉力、重力易導致安全結構逐步受損,民衆通過吊橋時產生搖晃不穩有安全疑慮。

另,高空彈跳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高空彈跳屬高風險性之冒險行爲,目前全國尚無保險公司有意願承保此項活動,加上高空彈跳活動相關使用設施設備(如繩索、吊帶、釦環等)應具檢驗合格證明文件,但目前國內更無政府認可相關專業技術機構可予以檢驗。

縣府人員當場告知業者在鵲橋高空彈跳是違法情事,倘未配合改善,繼續違法從事高空彈跳活動,恐涉及違反停業命令而有不作爲義務違反之行政執行法責任,已促請業者留意,業者也承諾未於合法化之前願意配合改善。

縣府呼籲,民衆報名活動應注意活動合法性問題,以保障個人生命安全,未來縣府並將持續向教育部體育署建議應就法規內容全面討論可行性,期逐步落實相關規範執行與罰則之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