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雙槍行兇奪林士傑性命 口罩採到DNA!警:來自兇手可能性高

▲臺南市刑警大隊長張文源證實,確實從第2輛作案車內的口罩,比對出一名有前科的可疑對象。(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漁會理事長林士傑8日清晨在家門口遭連開11槍當場喪命,檢警組成專案小組以車追人,先後在臺南、高雄、屏東等地共尋獲3輛作案車輛,警方從第2輛作案車輛上找到一個口罩,比對出1名有前科的可疑對象全面追緝。由於槍手不僅頻頻製造斷點,還變裝躲避查緝,檢警不排除還有其他作案車輛。

林士傑8日清晨5時40分許,在住家門前遭槍手連開11槍,其中5槍貫穿胸腔,導致雙肺血胸死亡。檢警專案小組經過連日追查,發現槍手行兇後,駕駛1輛灰色權利車離開,並將車開到新建路附近的停車場縱火滅證,隨後改駕駛另1輛轎車前往高雄,棄車後還在車內潑鹽酸滅證,最後又改換第3輛機車逃往屏東。臺南市刑警大隊長張文源11日上午證實找到第3輛車,車子非權利車也未被破壞,但並未找到相關跡證。

▲臺南市刑警大隊長張文源11日上午證實找到第3輛車,車子非權利車也未被破壞,惟未找到有利跡證。(圖/記者林東良攝)

張文源也證實,確實從第2輛作案車內的口罩採集科學跡證,透過DNA比對出一名有前科的可疑對象,並將可疑對象影象畫面送交相關單位全面防止他偷渡出境。另一方面,專案小組研判,犯嫌仍在國內,但防範他偷渡出境的地點,並不限於南部。

警方研判,該名槍手作案時系持2把改造手槍同時開槍,持雙槍作案目的應是防止萬一手槍「卡彈」,影響他射殺林士傑的目的,顯見他殺人犯意明確。

另一方面,兇嫌犯案後不停更換作案交通工具,第1部車作案後馬上駛往現場附近停車場棄車縱火,連同手槍一起燒燬,再駕第2部車前往高雄棄車,並再次用鹽潑灑滅證,這2部車均是權利車,目的是讓檢警難以查到駕駛人。而後再換騎機車騎往屏東東港,這過程槍手數度變裝,企圖製造斷點混淆檢警偵辦。專案小組也承認,該名槍手整個作案過程計劃十分縝密,懷疑可能事先有勘查預演,也不排除一人作案、多人作案或幕後有不法犯罪集團之可能,但這要槍手到案才能釐清。

外界質疑檢警從第2部車輛取得口罩,採得生物跡證進而比對出可疑對象,但這是部權利車,該口罩是否一定是槍手所有,或是之前曾駕駛過該車的人所留,否則以槍手犯案後縱火、潑鹽酸企圖滅證之謹慎手段,怎會遺留1個關鍵性的口罩,讓槍手「泄底」。對此,臺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指出,或許槍手百密一疏,這也是警方鑑識人員極力蒐證採集跡證比對的結果,況且警方不是從單一跡證比對即認定可疑對象,但只要可疑對象未到案,就無法釐清確認,因凡事講求證據。

張文源強調,就經驗法則來說,如果該口罩確實非槍手所有,口罩所有人在檢警調查時,應會主動出面投案自清,也避免自己可能遭槍手等滅口,但檢警至今仍找不到人,由此可見口罩是槍手所有可能性相當高。

目前專案小組以此發現爲案情重大突破口,以車追人擴大調閱監視畫面,將槍手製造的斷點一一連上,並動員法務部、海巡署、航警局…等各單位,擴大海邊、港口、機場等嚴防槍手偷渡。專案小組強調,不會僅向槍手逃亡的南部方向追查,往北等其他方向也會追查,以免讓槍手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