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跑馬拉松遭馬達砸破頭 北市新工處遭判賠915萬

北院

陳姓男子4年前參加臺北馬拉松途經麥帥橋下方,慘遭橋上掉落的27公斤抽水馬達砸中頭部,傷後有功能性失憶、認知功能障礙後遺症陳男認爲北市工處有疏失,訴請國賠,臺北地院新工處賠償陳男915萬8515元。可上訴。

40多歲陳男2017年2月12日參加臺北渣打公益馬拉松,途經麥帥二橋時,突被從天而降的抽水馬達擊中頭部,當場頭破血流倒地市府人員發現是橋上平臺車的27公斤抽水馬達掉落釀禍。

陳男提起國賠訴訟,指他住院19日,因頭部外傷並腦震盪及顱內瘀血、造成功能性失憶、頸椎滑脫並頸部活動受限、認知功能障礙、情緒控制障礙等後遺症,共向新工處求償1000多萬元。

新工處抗辯,馬達會掉落是廠商沒有把馬達固定好,是廠商疏失,且依據北檢不起訴處分書,該工區內相關安全維護應由施工廠商依約承擔,新工處曾不斷提醒施工廠商注意該工區內工安,並無管理上疏失。

法官認爲,新工處爲該橋樑工作平臺車的管理主管機關,陳男遭平臺車上馬達掉落擊中頭部,新工處對公有公共設施管理確有欠缺,須負賠償責任,判決新工處應賠償陳男醫療相關費用精神慰撫金共計915萬85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