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罵女同事「哭爸、哭腰」獲無罪 法官:與閉嘴相當

林男同事哭爸」,法官認爲與「閉嘴」相當。(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47歲林姓男子2016年10月與王姓女同事吵架,返回辦公室後,王女氣得跑去向高階主管告狀,指控林男動粗,引起林男心生不滿,對王女大罵「你是在哭爸」、「你是在哭腰」,王女事後怒告公然侮辱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爲2詞雖粗俗不雅,但至今已成慣用語言表達方式意思與「吵什麼吵」、「閉嘴」相當,難認有侮辱犯意,因此判林男無罪。

林男辯稱,當天上午王女在電話中嗆「你不是吃素的」,態度很差,因此下午與到王女後,又爲了這句話爭吵,後來進辦公室,對方跑去找長官指控他動粗,所以他才說「你是在哭爸」、「你是在哭腰」。

法官指出,「哭爸」原意分別爲「父親過世而痛哭、極度傷痛」,沿用至今轉化爲質疑他人無端生事而表示不滿之意;「哭腰」原爲嬰兒肚子餓而哭鬧不休,至今衍生爲一個人喋喋不休,2詞雖非文雅用語,但在日常生活中,已成爲慣用之語言表達方式,當時林男因不認同王女言論及行爲,才脫口而出,應與「吵什麼吵」、「閉嘴」之意涵相當,難認有足以貶損他人名譽及尊嚴,因此判處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