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勵新建住宅小區設置獨立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

觀點網訊:6月26日,南京發佈《關於支持我市住宅品質改善提升優化規劃服務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分別從住宅的容積率、架空層、門廳高度、層高、挑空平臺、飄窗等細節對南京住宅品質做出規定。

通知明確,在容積率方面,住宅建築突出屋面的設備用房、樓電梯間,其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屋面面積八分之一的可以不計入容積率。在架空層方面,住宅建築(除低層住宅以外)底層和位於裙房上部的住宅功能首層,可以佈置層高不小於3.6米的架空層。架空層應只作爲公共休閒綠化等公共開敞空間使用,僅有柱、剪力牆及必要的樓梯間的住宅架空層可以整單元不計入容積率。

通知還提出,住宅建築的門廳可以適當提高層高,但層高不大於7.2米。套內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住宅起居廳和餐廳可以適當提高層高。在保證安全和居住品質的前提下,新建小區住宅項目每戶可設置挑空平臺,挑空平臺爲主體結構外挑的不得封閉的室外空間。

另外,新政鼓勵新建住宅小區設置獨立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不計入容積率和建築密度。

該通知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適用於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