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師生控校方訂獨裁校規 校方:可受公評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大學學生會11日上午在校門口辦記者會,指控校方爲通過教育部查察,訂獨裁校規,影響學生權益。(張亦惠攝)
位於嘉義縣大林鎮的南華大學因上學期「境外生超時打工」違法事件,遭教育部列爲本學期「教學品質查覈學校」,學生會控訴學校在教育部的檢核指標未確定前,訂定多項規定,已影響師生權利,呼籲校方暫緩實施規定。南華大學則迴應,一切皆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可受公評。
南華大學學生會長黃慶中表示,學校被教育部列爲教學品質查覈學校,但據瞭解,教育部三月底纔會將要抽查的檢核指標寄發給學校,校方卻在此之前在未有學生代表的「臨時行政會議」上通過多項不合理規範,包括全面性密集巡堂、強制性到課、時序表調整等,引起校內師生反彈。
目前校內已有師生受影響,有學生因學校修改修業規定及課程時序表後,其原本選修四年級的課程直接被「踢除」,導致學分不足,將面臨延畢的窘境。
黃慶中說,很多例子都說明校方現行措施已實質對學生權益產生影響,但這些決策卻不用通過更高層級的教務甚至校務會議,要求校方立即暫緩實施各項措施,並在取得教育部檢核指標後,再與學生代表重新訂定。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周平、南華大學應用社會系副教授蘇峰山等人皆出席聲援學生。周平表示,是校方違法在先,應對做出違法亂紀的行政單位自我檢討,而非將其轉嫁給全校師生來承受這個後果,另也針對教育部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進行教學品保一事的正當性、合法性提出質疑,並強調不能以違法的手段侵害學術自由和大學自治。
南華大學澄清,各院系各班制不定期巡堂是以往的慣例,至於強制性到課「本來就是學生應盡的義務」,校方爲因應教育部教學品質查覈指標1-9-1之有關出席率不佳查覈項目,僅建議教師每次上課點名,「絕非強制性上課」,另,調整時序表主要是針對生死學系、幼兒教育學系等的所開實習課程,故放寬學生畢業前的實習規定,以職場體驗替代實習,並溯及既往,並非提高畢業條件及門檻,不會影響學生權益,更不致造成學生延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