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衝警局報案「他們要關店打我」 揪趴女:他逼我吃香蕉
▲簡男被女網友指控涉嫌非禮性侵,因爲怕被打,先衝到警局報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臺北簡姓男子去年底參加網友聚會,會後突然衝到店外,直奔警局報案指控店裡的人要打他,衆人向警方表示,聽說簡男企圖性侵女客,所以要問個清楚,全案朝妨害性自主調查,女客臉上驗出男性DNA,但沒有精液,且現場除了簡男和被害女子外,沒有人留下真實身分供追查,檢察官只能以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簡男。
▲簡男辯稱和被害人喝酒聊天接吻,並沒有任何性侵舉動。(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瞭解,這場網友聚會是由包含被害人在內的2名女子,透過交友軟體JUST DATING揪了許多男女,在2018年12月底,一起到臺北市大安區的1間地下室酒吧舉行聖誕年終趴,席間主辦之一的被害女子累了,靠着沙發瞇眼小憩,其他網友來來去去,有的人在玩飛鏢,有的人繼續把酒言歡。
被害人指控,她因爲突然覺得身旁有異狀,睜開眼一看,簡男正要把裸露的下體靠近她的嘴巴,她嚇了一大跳,但因爲怕被趁虛而入,不敢開口呼救,只能緊閉雙脣掙扎,簡男只碰到了她的嘴巴附近,後來因爲有其他人經過,簡男停手,她才趕緊跟人說遭侵犯。
▲酒吧內沒有監視器,其他在場證人又沒留下聯絡資料讓檢警傳喚,這起性侵羅生門查無實證。(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簡男則是一溜煙地跑出店外,直奔赴進警局報案,指控酒吧的店員和客人企圖留置並毆打他,警方趕忙到酒吧調查,聽到被害人指控險遭性侵後,簡男辯稱只是酒酣耳熱之際,和被害人聊天時有親了嘴,還問被害人,能不能到被害人家過夜,但否認有任何性侵舉動。
雖然雙方說法差異很大,但是因爲店內沒有監視錄影,其他店員、客人也沒有留下本名與聯絡資訊給警方,連被害人也說只知道這些網友的代號暱稱,無法傳喚相關人士協助偵辦。
檢察官最後只能憑警察的密錄器,確認現場衆人有聽到一些疑似性侵的傳聞,而被害人的臉上也有驗出男性的DNA,但沒有精液反應,無法排除簡男的辯詞可信性,因此以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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