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南昌三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南昌市紀委市監委批准,南昌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南昌市西湖區監委對南昌三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賴小軍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帶頭違紀破法,帶壞班子隊伍,嚴重破壞企業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包、項目合作、融資借款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賴小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國資委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賴小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南昌市西湖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賴小軍,男,漢族,1968年3月出生,江西於都人,大專學歷,1988年11月參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南昌市第三建築工程公司、南昌市第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南昌三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
來源:廉潔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