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身後有好幾個嬰靈 酒店妹怕死了 慘被淫男「雙修」

新北1名吳姓男子到臺北市1家酒店消費,見到酒店妹就自稱自己是「乩童」,吳男還說,妳是不是有拿過小孩,後面有好幾個嬰靈,我可以讓神明附體起駕,幫忙跟嬰靈溝通放過妳,但要發生性行爲才能成功。

酒店妹本身很迷信加上確實拿過小孩,因而願意與吳男外出詳談如何處理,早上7時許2人先到KTV唱歌,吳男提起「超渡嬰靈」需要透過雙修,之後2人轉往一家旅館,吳男以作法名義,與酒店妹發生性行爲,還表示:「這樣嬰靈纔會原諒!」

事發之後,酒店妹和男友提了這件事,男友認爲她被騙了,氣不過便找吳男出來理論還揍了他一頓。酒店妹說,本來並沒有要告吳男,而且雙方已籤和解書,但擔心吳男又再用這種方式去欺騙其他人,纔會對吳男提出告訴。

新北地院審理,吳男否認強制性交,辯稱,在發生性行爲前,從來沒提到「超渡嬰靈」,會去旅館是酒店幹部問:「要不要帶出場發生關係」,因爲酒店妹不想被公司抽,於是便私底下交易,也轉帳5000元給她,2人還先去唱歌2小時後纔去旅館。

酒店妹表示,因爲自己本身很迷信,也確實有拿過小孩,吳男又向她表示會「神明附體起駕」,且也暗示要去開房間,因此她下班後,2人先去了KTV再到旅館,見吳男在旅館地上起駕「一直嘔吐」,像是神明要上身。後來吳男要她躺牀上,而且他「一直和空氣講話」,基於相信對方,纔會發生性行爲。

法官認,吳男利用酒店妹曾墮胎的過往經驗,再加上對鬼神之說敬畏的心裡畏懼狀態,謊稱發生性關係纔可以超渡嬰靈,而性侵得逞,手段實屬卑劣,且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處刑3年6月。二審法官改判3年2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吳男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