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酒店妹等到好心急 見面就狂親撫胸亂摸!飢渴男慘了

林男等酒店妹等到好心急, 見面就狂親撫胸亂摸。(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市一名林姓男子,2022年12月10日凌晨,與友人阿國前往一家酒店消費,阿國本來要點臺酒店妹A女,但A女被其他包廂客人鎖臺、不能離席,直到清晨5時許才進到包廂,但與林男同行的友人都已離去,僅剩林男1人在包廂內,林男便要求A女坐下陪酒、聊天。

此時,林男獸性大發,不顧A女掙扎、反抗,強拉她坐到大腿上摟抱,撫摸胸部、大腿及臀部等並強吻A女,還將A女強壓在沙發上肆意狂摸猥褻得逞。A女因奮力抵抗,導致她的左臉挫傷、雙手手腕及右胸有抓傷、雙膝挫瘀傷A女不甘受辱因而打110報警,林男見狀趕緊離開。A女憤而前往醫院驗傷提告。

法院審理,林男辯稱,有與A女親吻、擁抱,但這是在特種行業中所許可的行爲,且在消費前,招待我到酒店的友人有聲明,若包廂內的小姐,有不能接受親吻、擁抱、撫摸等行爲,她們可以自行離開。

林男又辯稱,A女在72小時後才驗傷並提告,期間A女有接其他男客出場,因此,不該推論A女身上的傷勢,就是我所造成。監視器內容則是斷章取義,有利於A女的。A女進入包廂後,我就與A女培養感情,甚至2人一起愉快的離開包廂。是友人聯合A女,對我爲恐嚇取財30萬元,A女是被我的友人利用的。

A女指控,當時林男叫我陪他在包廂內坐一下,他還不想走,我那時看他還滿正常的,就坐下來陪他一下。幾分鐘後,就開始對我毛手毛腳,把我抱到他的腳上,強行摟抱我、親吻我,我有拒絕,請他不要這樣,我講了至少3次。

我還跟他說這裡有監視器,請不要亂來,不要以爲有錢,就可以對我亂來,我是有尊嚴的人,然後他竟然回我,就是有錢,所以可以對我亂來。我用力反抗想要推開,但是我越反抗他就越用力,並一直強吻我、摸我胸部,且把我的雙手抓住,他力量很大,我推不開他。

後來我跟他說「你不要走」,我要報警,他回我說,不怕你報警,你去報啊!我當下就在包廂內打電話報警,林男這時就拿了包包離開,我跟他說「不要走我已經報警了」,但他雖然嘴裡說「不怕報警」,但就樣就走遠離開了。

一審判決,林男被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2年。他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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