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前夕 竹市警逮情人節大盜
▲側揹包內有新臺幣現金10萬,海洛因毒品十幾公克,安非他命毒品一兩。
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於3月間查獲綽號「發頭」男子販賣及持有第一、二級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案,並且循線查知105年2月14日(大年初七)凌晨6點左右,有二名男子駕駛一臺白色國瑞ALTIS自小客車,至新竹縣湖口鄉綽號「發頭」男子家中,分別持銀色左輪手槍及開山刀強盜綽號「發頭」男子身上所揹之側揹包(內有新臺幣現金10萬,海洛因毒品十幾公克,安非他命毒品一兩),新竹市警察局得知上情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黃嘉慧檢察官指揮偵辦。
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長許軍去帶領專案小組經過一個月調閱沿線監視器,查知34歲彭姓與35歲古姓(毒品通緝中)嫌犯涉有重嫌,於105年5月5日生日當天帶領本局刑警大隊偵三隊、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第一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海岸巡防署新竹海巡隊幹員18人分持拘票及搜索票前往桃園市楊梅區執行搜索拘提。
分別於彭嫌及古嫌家中查獲犯案用銀色左輪空氣手槍、開山刀及毒品等證物,兩嫌坦承強盜犯行不諱,全案經調查後依刑法加重強盜罪、毒品、槍砲等罪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