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不滿女兒被分手 公開負心漢照片挨告

一名媽媽不滿女兒被分手,公開負心漢照片及刑事傳票挨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陳姓婦人不忍女兒遭陳姓男友提分手,整日鬱鬱寡歡,爲替女兒出氣,將「負心漢」陳男照片及刑事傳票,在陳男的臉書上公開。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婦;另加重誹謗罪證不足,予不起訴。

檢方調查,陳婦日前不滿女兒遭陳男提分手,蒐集陳男的照片,以及陳男與她女兒之間訴訟的刑事傳票,全部公佈在陳男的臉書上。

陳男得知此事,控告陳婦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檢方認爲陳婦不當蒐集個資,涉違反個資法。至於陳婦張貼陳男刑事傳票,挨告加重誹謗;檢方認爲陳婦公佈的傳票內容並非虛僞,且接獲傳票一事,是指與他人有紛爭涉訟,並不會損害當事人名譽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