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泰銀違法放貸 許勝發判6月

律師江東原轉述,許勝發得知判決後認爲背信部分判無罪,是正義得以伸張;有罪部分討論後再決定是否上訴。(王己由攝)

許勝發辯護律師江東原表示「正義得以伸張」!(方濬哲攝)

曾任立委及工總理事長的萬泰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被控以太子汽車集團旗下多家關係企業,向萬泰銀行違法貸款50億多元,臺北地方法院歷經6年的審理,8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許勝發背信罪不成立,依違反銀行法非法授信罪判許勝發有徒刑1年,減刑爲6月,可易科罰金。

許勝發的律師江東原聆判後表示,本案債務部分,許勝發已全部清償萬泰銀行欠款,有罪部分收到判決書後,再討論是否上訴。江東原還轉述許勝發得知判決後的意見,他說許勝發非常感謝法院6年來的辛勞;背信部分判無罪,是正義得以伸張。

同案被起訴的許勝發兒子、萬泰銀行前副董許顯榮,判刑10月,減刑爲5月;許勝發女兒、萬泰銀行前董事許娟娟,與萬泰銀行前監察人楊錫洲均判刑8月,減刑爲4月,3人都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