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啓示認養路燈!花蓮八旬阿嬤:經濟許可逐年增加

▲認養路燈的82歲阿嬤羅靜修孫子黃浩瑋。(圖/花蓮公所提供)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82歲羅靜修因一輪明月高掛的啓示,日前加入花蓮市公所明年度認養路燈的行列,她指出,在電視新聞裡曾看過魏嘉賢市長對於認養路燈的報導,相當認同「一起點亮花蓮市燈火」的呼籲,自己的能力有限,暫時只能認養一盞,但在有生之年,只要經濟許可,將會逐年增加。苗栗出生並在幼年時舉家搬遷到花蓮的羅靜修,有着家人勤儉持家、吃苦耐勞的特質。她說,之前曾經看過花蓮市公所認養路燈的報導,也曾和一些老朋友聊過認養路燈的事情,當時以爲路燈的電費不都應該政府負責嗎?就算有人認養,也都會是有錢人才會做的事,因此沒把花蓮市推動路燈認養的事放在心上。如今爲何會對路燈認養的事改觀,且還付諸行動,羅靜修說,這都是來自一輪明月高掛的啓示。她表示,之前曾經看過鬆成號捐贈振興券認養路燈的報導,當時鬆成號經理魏琬婷正好來家裡提及此事,她也只是聽聽而己,沒放在心上。一直到上個月某晚,羅靜修獨坐門前屋檐下,當時正是農曆15日左右,坐在門外的她看着門前的路燈以及高掛的明月,心裡忽然浮現了一個念頭。她說,在這地球上,月亮只有一個,卻能在夜晚照亮全世界,這是多麼讓人感動。而認養一盞路燈一年只要一千元,平均一個月不到一百元,一天少喝幾瓶飲料就能積沙成塔,行動派的她立即撥電話給魏琬婷,請她幫忙聯繫花蓮市公所,表明自己想認養路燈的意願。羅靜修的家人得知後都非常支持她的決定,她的孫子黃浩瑋說,奶奶以前就常帶着食品物資畢士教養院,後來年紀大了,騎車不方便,改以每月捐一百元,這一捐持續二十多年,不曾中斷,所以這次奶奶說要加入花蓮市路燈認養的行列,全家都力挺支持老人家歡喜做善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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