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偵結 主因「這物」存放超標30倍 相當於154公斤炸藥

在高溫環境儲放過量危險架橋劑,成爲明揚大火釀禍主因。(本報資料照片)

明揚大火造成10死百餘輕重傷,屏檢依一般過失傷害等罪偵結起訴,對董事長劉安晧及總經理呂英誠具體求刑5年,承辦檢察官發現,整起大火起因於廠內存放超標30倍的3000公斤架橋劑,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154公斤TNT炸藥量。

屏檢主任檢察官許育銓表示,架橋劑具調整高爾夫球物理特性功能,可讓球心軟硬差異,以應客戶需求,是生產過程主要原料之一。

明揚公司管理階層均知悉屏東廠存放原物料倉庫並無防止高溫設備,竟讓生產物料C40-P架橋劑、這安全資料表載明爲有機過氧化物,包裝紙箱印有火焰標誌的危險物質,應置放在室溫30度C以下通風環境,且存放數量有最高安全存量。

但公司高層卻漠視未加註意,爲求生產方便,竟將生產物料C40-P,超過安全管制存量,大量置放在室溫逾30度C,且通風設備不良的一廠原物料倉庫,並與其它易燃原物料物品並放。

根據資料顯示,2023年9月22日當日,C40-P存放數量高達3棧板3000公斤,遠超過存放管制量100公斤達30倍,致C40-P架橋劑因存放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C40-P達到自加速分解溫度60度C,分解熱度漸達120度C至130度C,因分解所產生揮發性氣體,將塑膠袋撐破,氣體連同C40-P粉狀物粉塵散出,紙箱溫度高到外覆保鮮膜因熱捲起破洞。

當天晚間6時因蓄熱高溫產生大量白煙從出入處冒出,進而產生強烈爆炸及起火延燒,造成明揚公司員工、消防人員共10人死亡、4人重傷及107人受傷。

消防署調查鑑定科長葉金梅指出,C40-P儲放溫度高於30度,長期存放會有熱蓄積問題,晚上縱使溫度下降,熱分解反應會慢一點,但長期來看熱分解還是會持續,會達到它的自燃溫度產生燃燒或爆炸。由於現場沒有外來火源,會產生氣爆、塵爆,唯一的火源只剩下蓄熱自燃。

高雄科大特聘教授陳政任也說,C40-P儲放高於30度分解速度會增加,假如熱沒有移除,就會蓄積;尤其存放方式是把50個箱子堆在一起,中間的箱子會更難有對流機會,蓄熱問題會更嚴重,是握氧化物最後升溫大量分解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