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堂王俊郎搞外遇!昔日想廢原配被挖出 要分妻財產反判賠

▲王俊郎被爆跟妻子對簿公堂。(圖/資料照)

記者劉人豪/臺南報導中華職棒兄弟象「一代鐵人」王俊郎,被爆與妻子對簿公堂,妻子賣掉名下房產,被王俊郎告上法院訴請離婚,妻子揭露他婚內出軌多年,還與小三公開調情,在外讓學生稱外遇對象爲師母,臺南地院判王要賠償妻子近60萬元。

王俊郎主張,與妻子結婚後,購買臺南市1棟房地產,登記在妻子名下,妻子出售獲得658萬5247元,且匯給妻子家庭生活費等存款130萬3753元,合計788萬9000元,均被妻子提領一空,要求平均分配這筆金額。

妻子表示,雙方1986年結婚,於2002年民法親屬編修正公佈前,並未約定夫妻財產製,王俊郎當時在龍潭棒球園區工作,擔任園區內主棒球場、室內棒球場及羽球館營運經理,有穩定收入,因此認爲王俊郎要求剩餘財產分配329萬2623元,應屬無據,且房地產是被贈與登記在她名下,另外,王俊郎還與小三外遇,在外讓學生稱外遇對象爲師母。

妻子指出,王俊郎外遇是在臉書搜尋發現,王俊郎稱呼小三爲「老婆」,與小三公開調情、單獨出遊、出席謝師宴,共赴中國大陸;小三亦明知王俊郎爲有配偶之人,卻任人稱呼其爲「師母」、「恩愛夫妻」等,且有同赴大陸武漢市旅遊,並共同飲食相依偎之親密照片多張。

法院認爲,王俊郎婚外情,對多年辛苦持家、無怨無悔的妻子是相當大打擊,應賠償妻子60萬元;扣除妻子請求抵銷剩餘財產分配所應給付的139元后,王俊郎應給付59萬9861元。

王俊郎也曾請求離婚,法院認爲王俊郎與小三有逾越一般異性友人交往分際之行爲,未謹守婚姻忠誠務,王俊郎對婚姻破裂爲主要可歸責者,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