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評會決議停權中央委員職權2個月 陳昭姿:尊重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今天出席民衆黨中評會,她強調「主席是相信我的],表示給她時間,她會證明自己是一位好立委。記者邱德祥/攝影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1日在立法院長選舉時手觸印泥,選票被判無效。民衆黨中評會今天開會討論此事,會後決議,停權陳昭姿兩個月民衆黨中央委員職權,以儆效尤。陳昭姿迴應,尊重中評會決定。
中評會主任委員李偉華表示,中評會在今日會議中,聽取陳昭姿說明當天選票髒污情形,以及聽取在場監票人民衆黨立委林國成陳述後,與會中央評議委員投票決議,認爲陳昭姿並無跑票故意,非屬刻意違反黨紀。
李偉華指出,但陳昭姿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選票髒污,致使選票有效與否產生爭議,未能如實貫徹黨的意志,依民衆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條規定,給予以上處分,以儆效尤。
陳昭姿表示,基於黨員及事件當事人角色,一切尊重中評會決定,謝謝媒體先進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