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青年部主任潑漆遭判拘役 吳濬彥擬上訴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執行長吳濬彥不服臺北地方法院判決,今天表示可能會上訴。(李忠一攝)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副執行長吳濬彥等6人,2018年在太陽學運滿4週年之際,不滿警政署找不到對參與陳抗民衆施暴員警,赴行政院與警政署抗議潑漆,吳濬彥等人今被臺北地方法院依侮辱公署、毀損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吳濬彥表示,不服從這樣的判決,將與事件參與者討論後再走下一步,可能會上訴。

吳濬彥說,行政院事件跟佔領立法院事件,都是反服貿運動一體,訴求都很簡單,就是用和平方式去表達退回服貿,「對於這樣的判決,我們當然覺得非常非常不合理。」

他說,侮辱公署在法學界已經討論很多次,是不是可能有違憲的疑慮、侵害到人民言論自由?是不是隻要對官方政府部門意見,都可以被用侮辱公署這條罪來整肅?在談白色恐怖時期、二二八的轉型正義,可能得要先解決眼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