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用助理費為何易出事 藍營民代苦:法定預算不夠用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任職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昨宣佈一審判決有罪,即刻停職。民代因詐領助理費或動支助理費程序有瑕疵,因而吃上貪污官司者不在少數。有藍委坦言,民代無事業支持,靠法定服務費或他項費用會非常辛苦,光是選民服務物資開銷就相當可觀;另有前資深民代透露,多數民代被逮到詐領助理費或程序有瑕疵,把錢還回去加上願意認罪協商,多數會被從寬處理,堅持無罪的可能被從重處理。

民代涉詐助理費案件不爲少見,一名不具名國民黨立委表示,當民意代表若無外快或自己的生意、家族性事業等,靠法定的服務費或其他費用,地方民代會非常辛苦。據他所知,臺北市不少民代已經不租服務處,以臺北市來講,總共給兩萬元服務費,開設服務處、提供物資例如水或跑紅白帖場等全包在裡面,要支應的話一定得自掏腰包,他自己就是這樣。這是爲何地方議員詐領助理費的事件會較多。

該國民黨立委說,至於立委層級,餘裕較地方議員多,不管是助理費、地方服務費都是如此。不過,立委的地方服務費也是兩萬元,還是得貼錢,以他自己的狀況爲例,即便他已經算是省吃儉用,租服務處的情況下,至少還是要3萬多元,若是開設兩個服務處就是6萬多,他個人支應不了。另外他本身有選舉結餘款,不足的部分就以此來支應。

該國民黨立委坦言,光是送水、普渡時送普渡品等,絕對至少需要兩百箱。以送水來說,宮廟、公司或婦女會出去玩,他都要去送水,開銷非常可觀。

該國民黨立委談到高虹安案,他說,高的問題是高當時是不分區立委,地方支出不像區域立委龐大,何以連洗頭、買衛生用品都要用到助理費,不論高當不當立委,那不也是個人常態支出?他聽更資深的立委講,沒有人這樣子的。詐領助理費從以前到現在辦很多了,他也不懂爲何還有人敢打助理費的主意。

有國民黨前資深民代表示,沒有事業的民意代表有些會從助理費裡想辦法做些開支運用,因還有紅白帖場,法定提供給民代的預算是不夠用的,所以會找些親朋好友當人頭領助理費,支應公用支出,多數也是爲了支應公用,同時會將選舉結餘款留作未來因應以補不足。基本上民代不會跟助理爭助理費,僅少部分人是爲貪圖助理費,找人頭詐領。

該民代說,高虹安爲何出事,民進黨前立委李俊俋沒事,關鍵在於立委從不與助理爭助理費。以他個人做法來說,像是助理加班費很難明算,那就按比例計算分配,大家都沒爭議,「老闆只有往公積金加錢,給大家加點菜、買點好吃的,沒有老闆從裡面拿錢出來的」,助理費都是彈性運用,但沒有人把錢放在自己口袋或當私用。

該民代透露,據他了解,多數民代被逮到詐領助理費或程序有瑕疵,把錢還回去加上願意認罪協商,多數會被從寬處理,從沒事、緩起訴處分到輕判,反而堅持無罪的可能被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