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容積移轉雙軌制 擬強制7成折繳代金

內政部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2014年修正,新增容移代金以接受基地市價覈計,但苗栗縣10年來僅1案折繳代金750萬元,縣府近日宣示容移擬採代金與捐地雙軌制,並強制7成以上須折繳代金,以利興闢公設。臺中市、桃園市早實施雙軌制,收取代金都有逾150億元,用來取得公設用地。

苗栗縣政府指出,去年都市計劃容積移轉25案,幾乎都以都市計劃4公尺寬人行道、8公尺寬道路,作爲送出基地容移。有鑑於建商以相對低價公設地,換取高價建地容積率,研議修正苗栗縣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許可審查標準,折衷擬訂7成以上代金,保留最多3成捐地容移空間,預計7月上路。

苗縣府最近召開建築師公會聯繫會報,宣示容移擬採代金與捐地雙軌制,會中獲得認同,共識有助政府開闢較急需的公設。羅姓建商認爲,容移改折繳代金7成是換湯不換藥,只要建案有利潤,還是會配合縣府,他樂觀其成,也可以盡社會責任。

其他縣市如臺中市、桃園市與彰化縣都採捐地和代金雙軌並行,新竹市政府考量公設保留地尚未飽和,目前以捐地爲原則。臺中市都發局2020年11月起迄今收取容移代金約200億元,已支出100多億用來購買公設保留地。

臺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說,原臺中市區的重劃區都已規畫公設保留地,因地價昂貴,建商主動選擇使用代金。原臺中縣區地價較便宜,建商捐地划算,而豐原等縣區地價漲上來,有建商改用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