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延燒 陸外交部:她被捕當下加國就應通報

華爲創辦人任正非(左)之女孟晚舟(右)在加拿大遭逮。(圖/翻攝自華爲官網、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華爲技術公司財務長孟晚舟被捕一事愈演愈烈,大陸外交部發言人今(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中加之間有領事條約,根據條約規定,加拿大在拘押孟晚舟的第一時間,就應該向陸方通報,「但是很遺憾,我們並沒有得到這樣的通報」。

對於孟晚舟被捕,陸方強烈表達不滿,大陸副外長分別在週六、週日緊急召見加國大使及美大使,就美方無理要求加方拘押在溫哥華轉機華爲公司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要求美國立即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

大陸外交部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有媒體問及「中方說孟晚舟的人權遭到侵害,具體是哪項人權?」大陸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中加之間是有領事條約的,根據雙邊的領事條約規定,加拿大方面在對孟晚舟女士實施拘押的第一時間,應該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進行通報。但是很遺憾,我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從加拿大政府方面得到這樣的通報。

陸慷也提到,現在媒體上已經有一些披露和細節,孟女士在被拘押的過程中,包括對她採取的一些不人道措施,包括對她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方面的措施,根本就沒有到位,我們認爲這是不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