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羅裕權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日前,經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監委對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羅裕權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羅裕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金;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獲得專項資金、廣交會參展展位分配、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羅裕權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梅州市委批准,決定由梅州市監委給予羅裕權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梅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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