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提供通譯造成立院頻衝突?民團提4訴求籲落實制度

李江卻臺語文教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聚集在立法院大門口外,呼籲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支持專業同步通譯製度化。(林縉明攝)

立法院本會起試辦國家語言通譯服務,基進黨立委陳柏惟日前於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首度申請,卻引發陳柏惟與邱國正言語爭論風波,立法院昨宣佈暫緩執行通譯服務。對此,李江卻臺語文教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於立法院外表達訴求,呼籲國會、政府機關、官員要守法,立院開會時,行政部門通譯人員必須即時通譯,並落實國家語言通譯證照、標準制度化。

立法院本會期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試辦通譯服務或設備供委員申請使用,適用包含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言等國家語言,若立委有需求皆可申請,同時在院會期間行政院施政、專案報告及總質詢提供手語翻譯,除了議事公開透明外,也讓議事進行更順暢。

不過,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昨以事前溝通不足爲由,宣佈暫緩執行通譯服務,加強溝通後再行,以實現立法院推廣多元語言及母語使用的美意。

臺灣母語聯盟理事李勤岸指出,立法院經常爆發打架推擠衝突,就是因爲沒有提供通譯服務,容易造成委員溝通誤會,因而形成衝突,如果國會有提供通譯服務,就可以藉由通譯時間,讓彼此冷靜下來,也能瞭解彼此要表達的內容,減少衝突發生。

李江卻臺語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豐惠表示,感謝立法院提供通譯服務,勇敢帶頭,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重要一步,呼籲政府建立國家語言即時通譯製度,用專業即時通譯,拒絕段落總結。

民間團體提出4大訴求,包括國會、政府機關、官員要守法;同步通譯,強化質詢時間效率;立法院開會時,行政部門通譯人員必須即時通譯,非事後段落總結;儘速設立國家語言通譯證照,建立標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