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臺軍售182億愛國者飛彈延壽 我軍方高層不知情也沒覈定

愛國者三型飛彈。(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美國安合局(DSCA)日前發佈對臺出售6.2億美元,約182億臺幣的愛國者三型飛彈延壽案,但此案被爆出我軍高層都不知情,也沒有核定此案。

今年7月9日,美國安合局發佈對臺6.2億美元的愛國者三型(PAC-3)飛彈延壽案,該案包括更換逾期的零組件與認證測試;測試與維修愛國者三型飛彈,包括庫存可靠性測試(SRT);愛國者三型飛彈項目地面支援設備(GSE)零組件維修與返還,以及美國政府承包商技術後勤支援等。但是事實上,我國軍高層皆不知情,且都未曾覈定相關案件

相關人士透露,在瞭解狀況之後才發現,原來是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將此案視爲「作業維持費」,透過國防部聯二向美送案。

空軍司令部也表示,愛國者飛彈軍購案建案階段,即以全壽期考量未來後勤維保定更及重鑑測需求,並已規劃後續維持等相關作業;而該部各項軍事投資建案及武器系統維持均按相關程序機制推動與執行。

對此,國防部表示,因應軍事投資及作業維持,均完成整體預算規劃及覈定權責劃分,嚴格管制相關軍購案對美提出需求等作業。「愛國者三型飛彈」採購案於93年完成建案,相關建案文件即已將技術服務及後勤維保等全壽期成本納入規劃。

國防部指出,「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該型防空武器,依據前述當年後勤維保規劃,定期料件更換與服務之採購需求,非屬延壽案。空軍司令部透過年度與美方專案管理會議確定採購項目,並編列作業維持費納入年度預算支應,惟空軍未遵程序辦理,本部將依現有機制嚴予要求建案籌購及後勤維保程序,並研訂相關管制作法,避免類案再生。

國防部強調,本案刻由美方進行知會國會程序,目前尚未完成採購作業,後續由空軍與美方確認需求,經立法院審議並同意預算編列後,再行簽署發價書。

▼愛國者三型飛彈。(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