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被歐足聯禁賽兩年 巴黎聖日耳曼逃過重罰關鍵
早前曼城因違反歐足聯財務公平競賽原則,被罰款3000萬歐元,還被禁場兩年,西甲主席特巴斯(Javier Tebas)得知後第一時間表示贊成,並且強調曼城(Manchester City)與巴黎(PSG)都應該要去調查,而如今曼城已經被歐足聯重罰,可是巴黎到目前並沒有受到處罰,美國《紐約時報》曾撰文揭開了這幕後的神奇操作。
2017年夏天,內馬爾與姆巴佩相繼加盟巴黎聖日爾曼,二人的轉會費相加超過4億歐元,許多人都認爲這燒錢的行爲幾乎不可能滿足財務公平競賽原則,在他們轉會後,歐足聯很快就成立調查小組,對巴黎每一筆贊助進行查驗,評估其真實價值是否與贊助金額相符。
爲了評估PSG贊助的價值,UEFA首席金融調查員萊特姆(Yves Leterme)委託體育營銷公司Octagon Worldwide分析協議。他還告訴PSG,它可以僱用其他公司進行自己的分析。
巴黎與來自卡達的各種企業簽訂一系列贊助合同,包括卡達電信、卡達國家銀行等,這些企業大多與巴黎老闆納賽爾(Nasser )有所關聯。最引人注目的是與卡塔爾旅遊局達成了一項含糊不清的合約,即“民族品牌”,被公認爲是PSG最高的贊助協議,每季收入超過1億歐元。
經過評估,Octagon Worldwide認爲,巴黎與卡達旅遊局的贊助協議,實際價值不足500萬歐元。而巴黎自己聘請的公司Nielsen得出了大相徑庭的結論,他們對其估值與贊助金額接近1億歐元。
在這種情況下,萊特姆沒有進行第三次評估,而是決定使用Nielsen的資料,縱使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但按照歐足聯的組織架構,萊特姆擁有對這次調查的自由裁量權。
根據FFP規則,球隊的支出不能超過收入,依照萊特姆的計算,即使簽下了內馬爾和姆巴佩,巴黎最近3年的虧損也只有2400萬歐元,並沒有虧損超過3000萬歐元。
歐足聯主席團主席羅德里格斯(Cunha Rodrigues)認爲萊特姆選擇了對巴黎最有利的那一個,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就無視了Octagon的報告。
然而這時候,巴黎向歐足聯提出上訴,指出羅德里格斯沒有理由推翻萊特姆的報告,並且此時已經超出了10天的審查期限,羅德里格斯則認爲,審查需要處理大量檔, 10天期限是指10天內開始,而非10天內結束。歐足聯最後支持巴黎對於10天期限的解釋,並宣佈萊特姆的報告是成立的。
《紐約時報》認爲歐足聯會支持巴黎,或許與巴黎主席納賽爾有關,他不僅是歐足聯委員會委員,還是貝因體育(beIN Sports)的董事長,與歐足聯簽下了價值數十億的轉播合同,目前,歐足聯沒有對巴黎進行任何積極的調查,而內馬爾和姆巴佩目前仍是地球上最強大的得分手之一。
▼巴黎聖日耳曼內馬爾、姆巴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