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波飯店倒塌包商3人各10萬交保 涉公共危險最高刑期曝

花蓮地檢署今下午復訊被告陳姓工地負責人、劉姓建築師、鄭姓拆除承包商負責人,將朝公共危險罪偵辦,3人在晚間6點45分訊問完畢,均以10萬交保。(王志偉攝)

花蓮國聯五路漫波假期飯店昨(1日)下午進行拆除工程時發生倒塌意外,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負責拆除作業的亞國機械工程公司表示願負起賠償責任並不斷致歉。花蓮地檢署今下午復訊被告陳姓工地負責人、劉姓建築師、鄭姓拆除承包商負責人,將朝公共危險罪偵辦,3人在晚間6點45分訊問完畢,均以10萬交保。

亞國機械錶示,會以最快速度,修復馬路及畫設交通標線,儘早恢復國聯五路暢通,絕不佔用任何公家資源及經費,目前花蓮地檢署已針對這起工安事故,朝公共危險罪進行偵辦。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全案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拆除時發生大樓倒塌的重大事故,全案朝刑法第193條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

花蓮地檢署今下午復訊被告陳姓工地負責人、劉姓建築師、鄭姓拆除承包商負責人,將朝公共危險罪偵辦,3人在晚間6點45分訊問完畢,均以10萬交保。(王志偉攝)

檢方今日下午復訊被告陳姓工地負責人、劉姓建築師、鄭姓拆除承包商負責人,於晚間6點45分訊問完畢,3人均交保10萬元。根據《刑法》第193條公共危險罪,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萬元以下罰金。

位在花蓮火車站附近區域、停業中的「漫波假期飯店」,爲一棟40年的危老更新大樓,地下1樓、地上7樓建物,因老舊已停業,業者向縣府提報拆除重建。昨天下午3點多在施工時,突然往前倒塌,壓毀3輛汽車,幸好無人傷亡。釀禍工程行發出聲明,認爲倒塌原因恐是一樓「軟腳柱」惹禍,鄭姓工地主任今早也來到現場,一度提到倒塌原因,疑是飯店前方騎樓2根柱子是「假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