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口罩給錯健保卡 婦逼女藥師下跪道歉不起訴

今年3月南港藥局藥師婦人咆哮並喝令下跪道歉,檢察官調查後,並無證據顯示婦人有說出下跪一詞,且並未以暴力阻擋藥師執行業務,對李婦不起訴處分。(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北市南港李姓婦人,今年3月11日到舊莊某藥局購買口罩,店內王姓女藥師忙中有錯,錯把他人健保卡交給李婦,隔天李婦回藥局並逼王女下跪道歉,臺北地檢署傳喚證人強調會「嚴辦」,全案管轄權移至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偵結,對於李婦涉犯《刑法》強制罪、違反《醫療法》等罪,均以嫌疑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60歲李姓婦人幫鄰居的兒子買口罩,不料,藥局王姓女藥師誤將他人健保卡發還給她,隔天下午5點,李咄咄逼人質問要如何才能解決,疑要求王下跪道歉。王女突然下跪,雙手合十、向前一拜賠罪,李被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到,轉身離去。

畫面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外界對於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事人員辛苦工作反遭厲聲咆哮感到不捨,北檢3月14日分案表示從嚴偵辦,警局立即通知李到案,依違反醫療法、刑法的強制罪和公然侮辱法辦,但因事發地點、李婦住所都在南港,全案聲請移轉管轄,由士林地檢署後續偵辦。

李婦辯稱,當天爲了找回健保卡,心急如焚,希望藥局能在門口公告,因爲患有重聽緣故講話比較大聲,纔會催促藥師幫忙尋找,而王毫無預警向她下跪,她也嚇一跳,立刻閃到旁邊,並說「不需要這樣」,絕對沒有說出要下跪道歉的話,願意爲口氣不好道歉,雙方並未達成和解。

檢察官傳喚另一名藥師,證稱沒有聽到李婦要求王下跪,只有聽到王說「好,我跪下磕頭道歉」,加上監視器影片沒有錄聲音,雙方各執一詞,但檢察官認爲,就算李婦有要求王下跪,亦未對王女施加任何暴力,妨礙藥師執行業務工作,也沒有以粗言穢語謾罵、羞辱,「下跪」一詞確有尖酸刻薄,值得譴責之處,但並未達違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