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4份過期優酪乳被罰人民幣2萬!大陸查出:行政處罰過當

大陸大督查!陝西榆林等地行政處罰過當全省通報整改。一家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後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人民幣元,督查組對此展開調查走訪。(央視新聞)

大陸新華社「新華視點」30日報導,大陸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正在大陸全國展開,其中第十六督查組在陝西督查發現,售出4份過期4天的優酪乳退貨後被罰2萬元(人民幣,下同),賣出5斤超標芹菜收入20元被罰6.6萬元……,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一些行政處罰存在「過罰不當」(處罰過當)「類(同)案不同罰」等問題,影響了小微市場主體的正常經營。

經查原因是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處罰力度與業績考覈掛鉤;對行政處罰執行權缺少有效制衡。因此要求審慎監管細化量化處罰標準。

報導稱,個體戶羅某和妻子賀某在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經營一家蔬菜糧油店。2021年10月,羅某在某農貿市場從一農戶手中購進7斤芹菜,其中2斤被榆陽區市場監管局提取檢驗,剩餘5斤以每斤4元的價格售出,共收入20元,純利潤不足10元。

約1個月後,夫婦倆接到市場監管部門回饋,稱該批芹菜有一項指標超標。因售出的芹菜已無法追回,且夫婦倆無法提供供貨方許可證明及票據,不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未履行查驗義務,榆陽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其處以罰款6.6萬元。

這並非個案。今年3月,陝西銅川新區某煎餅店購進一瓶芥末油,單價5元,用於製作鐵板燒汁茄子。市場監管部門檢查時發現該芥末油未標明生產日期,該店採購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合格證明檔,認定違法所得1.6元,罰款5000元。

督查組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檔案發現,2021年以來,該局對小微市場主體罰款超過5萬元的食品安全案件有21起,案值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罰款數額與違法所得的比例達到100倍至200倍,個別案件超過3000倍。

同時,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存在「類案不同罰」問題。比如,榆林市高新區某超市曾出售4板過期優酪乳,案值約60元,在給消費者退貨後被舉報,後被屬地市場監管局罰款2萬元。而今年上半年,榆陽區市場監管局也曾查獲轄區某超市涉嫌售賣過期螺螄粉,但僅對過期螺螄粉做沒收處理,未做其他處罰。

督查組還發現,當地行政處罰名目數量龐大,西安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的行政處罰事項達934項,涉及533部法律、法規和規章。一部分處罰事項的設定已嚴重脫離實際,但尚未修訂或廢止。有的雖已調整,但基層市場監管部門仍在執行。

比如,陝西從2021年起推廣電子證書,證書可以在網上查到。但西安市碑林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於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紙質許可證的小餐飲個體戶,仍予以立案處罰。

督查組實地走訪榆林市某農貿市場羅某夫婦的蔬菜糧油店,賀婦說,她和丈夫的經營行爲確有瑕疵,但6.6萬元的罰款數額過高,他們一年的純利潤只有七八萬元,「交完罰款等於一年白乾」。

督查組認爲,在經歷三年疫情、大量實體經濟經營困難的情況下,處罰方式從嚴從重,不但不利於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大陸國家助企紓困的效果。

「過罰不當」「類案不同罰」等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細,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其二,處罰力度與業績考覈掛鉤,倒逼從嚴辦案。其三,對行政處罰執行權缺少有效制衡。

榆林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表示,賣出5斤超標芹菜被罰6.6萬元確實屬於「過罰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