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自稱養孫幫應召站租房、領月薪 哀求減刑仍判刑

余姓阿嬤幫「奎丁應召站」承租房屋工女子與男客性交易遭法院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余姓女子2019年間幫「宅女奎丁」應召站承租房屋,讓小姐在屋內性交易,前年應召站遭警方查獲,在屋內查到1萬6000現金以及385個保險套,餘女承租房屋提供給應召站當據點,但她向法官哀求,她只是打掃的阿姨,月薪只有2萬5000元,要打掃2間房間,希望能減刑,但法官並未採信,日前依妨害風化中的圖利容留性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

余姓女子自稱國小畢業,撫養1個未成年兒子與8個月大孫子,與姪兒同住,一般是幫忙打掃房間,月薪2萬5000元,辯護人請求法官考量她的家庭狀況,酌量給予減刑。法官考量,餘女之前也曾犯相同的罪名,代表她對於當人頭承租房屋知之甚詳,難以引起一般同情,不同意給予減刑。

檢警查出,「宅女奎丁」應召站在網路論壇上散佈色情按摩的訊息,安排男客前往到新北市2處套房交易,2020年間11月間遭警方查獲,員警在屋內扣得保險套、潤滑劑,以及接客明細,循線查出餘女與共犯分別以8500元、7000元承租房屋,讓應召站使用。

餘女辯稱她是幫忙整理房間,沒拿到約定的報酬,但判決指出,餘女與暱稱「JOJO」共同容留女子從事性交易,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且非一時失慮的偶發犯,依法判刑,其他一起租房的共犯則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