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獄中寫信求助「怕她不測」!警溝中拉出方形水泥塊…鑿開見4歲女童屍
圖、文/鏡週刊
2007年底,宜蘭縣警察局婦幼隊收到一封從宜蘭監獄女舍寄出的求助信,李姓受刑人在信中提到,同居人阿宏1年多未帶女兒前來探監,擔心她遭到不測,因而揭發一起駭人聽聞的水泥封屍案。本刊調查, 警方先透過測謊突破阿宏的心防,讓他俯首認罪,但在打撈封屍的沉重水泥塊時,卻遇到困難。
後來,老刑警憑藉多年辦案的經驗,在現場焚香、燒金紙,說也奇怪,原本的傾盆大雨突然停歇,水泥塊也變得輕盈,警方纔順利從深溝中拉起,最後用電鑽鑽開,尋獲了4歲女童的屍體,全案宣告偵破。
李姓女子與前夫育有一名女兒,離婚後她與女兒相依爲命,後來認識一名男子阿宏,2006年,阿宏、李女與4歲的女兒在基隆租屋同居。不久,李女因僞造貨幣案被判刑,同年7月進入宜蘭監獄服刑,入獄前她與阿宏約定:「探監時要帶女兒一起來。」
時任宜蘭縣警察局刑警隊長的黃建榮(現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告訴本刊,阿宏第一次探監有帶着女童前去,當時李女看見女兒臉上有瘀青,因爲女兒還小,根本說不清楚,阿宏於是騙李女說:「她是被喝醉的鄰居阿姨打了。」之後,阿宏第2次、第3次探監,均未帶女童同行,李女追問,阿宏總是支吾其詞,以自己的媽媽帶女童到臺中玩等理由打發。
經過一年多,李女一直沒見着女兒,再也按耐不住思念的心情,於2007年11月寫了一封信給宜蘭縣警局婦幼隊,說她懷疑阿宏沒有好好照顧女兒,擔心女兒出事,希望警方能幫忙瞭解。
婦幼隊收到信之後,通知阿宏到案說明,但阿宏卻以身體不舒服等理由推託,最後雖然到案,卻說沒幾句話就藉口偷溜,甚至搬離基隆立德路住處,從此失去蹤影。宜蘭地檢署獲報後,找上黃建榮研究全案,黃透露,當時他就研判女童應該凶多吉少,建議檢察官啓動偵查。
黃建榮告訴本刊,他請檢察官給他5天時間找人,隨後,宜蘭刑警隊針對阿宏的背景展開過濾清查。第4天剛好是阿宏的父親過世百日,警方前往他桃園老家埋伏,果然發現阿宏的身影,等他祭拜完,便將他帶回偵訊。一開始,阿宏極爲冷靜,說女童送人扶養,接着改口說女童走失、不知去向,還騙警方自己有精神疾病,企圖脫罪。但警方早有準備,特別對阿宏進行測謊。
黃建榮與時任刑事警察局測謊組組長的林故廷(現任新北市警局中和分局分局長)研究測謊題目,想知道2個答案,第一,女童是生是死?第二,若女童已死,現在的位置是在地上?還是地下?
林故廷告訴本刊,當時他們編的問題,包括女童現在狀態如何?在水中?草叢中?還是地下?經過3次詢問,阿宏的生理反應圖形,都顯示女童在地下。接着警方再問,如果女童已死,是在哪裡死的?宜蘭?基隆立德路?還是阿宏曾經去過的五堵?臺北內湖工地?新竹工寮?結果反應圖形顯示在基隆。
警方把測謊結果攤給阿宏看,並動之以情。由於阿宏的兒子也遭前妻帶走,並被前妻的同居人虐殺,警方希望他能本着同理心,讓女童安息,最後終於突破他的心防,坦承犯案,警方隨即要求他畫出棄屍現場圖,但他卻畫了一個大石塊掉在水溝中,一度懷疑他是隨便亂畫,半信半疑之下,還是將他帶往基隆展開查察。
黃建榮說,他印象非常深刻,尋找女童屍體那天,基隆下着傾盆大雨,檢警一行人由阿宏帶領,走到位於山坡上的房屋,之後再循着階梯至屋後,果然看到一道寬3公尺、深10餘公尺的水溝,溝中確有一個水泥塊,但因水溝可供立足的地方不多,最後6名員警及葬儀社人員帶着棍子及繩索下去,嘗試把水泥塊搬上來。
因爲雨勢很大、施力點不多,這羣壯漢竟然搬不動水泥塊。黃建榮表示,根據他過去偵辦刑案的經驗,遇到狀況時,只要買金紙、香燭祭拜,並祈求被害人能協助破案,案件都會有轉機,於是他派人買來祭拜用品,並請檢察官一起上香。
說也奇怪,在上完香、燒完金紙後,大雨竟慢慢變小,最後停止。黃建榮說,也許只是巧合,但他相信自助後必有天助,這時原班人馬再下溝搬水泥塊,似乎瞬間變輕,一下子就拉了上來。當員警把水泥塊安放到貨車上後,天空竟然再度下起傾盆大雨,彷彿是女童顯靈,連老天也爲她哭泣。
車隊回到宜蘭殯儀館,葬儀社人員用大型電鑽鑽開水泥塊,由於女童被封在水泥塊一年多,打開時飄散出惡臭,黃建榮請人燒香祭拜,利用香的味道,才把臭味壓制下來。隨後,葬儀社人員改換小支電鑽細細打磨切割,女童的頭、臉及身形,才又重見天日。
阿宏供稱,案發當天女童不乖,大吵大鬧、不吃飯,甚至還把住處弄得亂七八糟,他因吸毒又喝了酒,感覺煩悶,就脫光女童的衣服,並用愛的小手打她,之後再叫女童到牆邊罰站,還拿電風扇吹她,自己則倒頭就睡。由於時值冬季,女童不堪凌虐,等阿宏睡醒時已全身冰冷、倒在地上。
阿宏指出,他見狀嚇了一跳,還把女童抱進浴室裡泡熱水,但她已沒反應。黃建榮表示,當時阿宏如果能把女童送醫,說不定還有救,但最終他走錯了一步。
女童明顯死亡後,曾經當過水泥工的阿宏,先到附近工地偷了2包水泥,再把屍體裝進帆布袋,並找了一個紙箱當模具,將帆布袋放入紙箱,最後把攪拌好的水泥漿灌入,將女童封在水泥塊中,原本打算在雜草叢生的山坡上挖個洞,把水泥塊埋入,因此用繩索半拖半推把沉重的水泥塊往屋後移動,結果不小心滑落溝中。
黃建榮告訴本刊,阿宏被逮捕時,身上帶着10多張平安符,員警問他原因,他說自己不小心害死女童後,女童便時常來到他的夢中,有時找他玩,有時卻又找他索命,所以纔會隨身攜帶平安符,讓自己安心。
偵辦過程中,警方一度懷疑是否有共犯,因爲憑他一人之力,很難將沉重的水泥塊移送至屋後溝中。不過,經現場模擬,發現依照阿宏的方法,確實能獨力犯案,最終阿宏被判刑20年定讞,爲他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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