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真謀財害命?王寶強美房產竟有「活人」條款
王寶強先前車禍,網友一直合理懷疑是遭謀財害命。(圖/達志影像)
馬蓉與宋喆。(圖/取自微博)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事件越演越烈,甚至有人挖出過去王寶強發生嚴重車禍時,馬蓉詭異消失幾乎整整一天的證據,因此有人強烈懷疑,馬蓉與王寶強經紀人宋喆恐有「謀財害命」之嫌;沒想到現在王寶強在洛杉磯的一處房產中,竟被發現有條不尋常的附加條款,上頭寫着,房子雖然爲夫妻兩人共有,但最終歸屬僅給「活着的人」,讓網友相當吃驚!
王寶強開始打離婚訴訟後,有傳他對自己名下的戶頭及房產都不太清楚,因這些過去全是馬蓉在處理。昨有消息指出王寶強在美的一棟房子要變賣,現在更有媒體在王寶強洛杉磯南帕薩迪納的房產地發現驚人內幕。
據悉,王寶強是在2013年購入該房,不過鄰居對於此戶的狀況不太清楚,在王寶強離婚案爆發後,這裡聚集大批華人媒體,許多老外搞不清楚狀況,還因太多人圍觀打電話報警。
而據《世界新聞網》報導指出,從洛杉磯縣府紀錄資料辦公室(LA County Record Office)顯示,這棟房產竟有一條不尋常的附加條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上頭載明儘管房子是夫妻兩人共同擁有,但最終只給「活着的人」,假使某方發生意外,另一方就會無條件成爲這套房產的唯一產權人。
有律師更對此做出說明,表示夫妻合夥買房,極爲罕見會寫上這一條款,如果沒有這條款,若男方發生意外,通常一般產權就是給老婆、孩子一同分享,再加上若男方父母也要爭取,就會更復雜。
但若有了這「活人條款」,孩子與男方父母完全被屏除在外,「房子100%屬於女方,就算男方另立遺囑,寫明要將房子給父母,遺囑都無效!」律師更強調,這房產因在美國,因此大陸法院也沒有執行權,若該房鬧到需要上法院,也都得在美國進行。
由於先前王寶強車禍的消息,被懷疑是馬蓉與宋喆策畫,再加上這條不尋常附加條款,讓王寶強的離婚事更添詭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