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代天府廟務私吞百萬香油錢 買運動彩券全花光

麻豆代天府前年1月間發現帳務短少,經查證後,發現65歲王姓廟務人員私吞香油錢,高達101萬9400元,他坦言把錢拿去買運動彩券,花費殆盡,廟方委由律師提告,臺南地院審理後,認王犯業務侵佔罪處1年2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

檢方調查,王是麻豆代天府廟務人員,業務內容其中之一即代收民衆所給付香油錢款項,本應於每日收受民衆香油錢登簿造冊後,再上繳給廟方財務管理人。未料,他長期來收受民衆交付香油錢後,未繳回廟方而私吞入己。

前年1月12日廟方人員查帳時,帳冊明細及光明燈油香入金傳票等不符,發現未繳回款項高達101萬9400元,即向王查證後查獲。

他坦承,代收民衆所給付香油錢,收受香油錢後未交與廟方,而拿去購買運動彩券。廟方主委及廟務人員證述,王負責代收香油錢,遭廟方查獲侵佔上百萬香油錢。

臺南地院審酌,王受僱於麻豆代天府,負責代收民衆所給付香油錢,本應忠實於廟方委託,公私分明、克盡職守,竟未能謹守職務分際,心存僥倖,將業務上代收、保管款項侵佔入己,並用於球賽簽賭殆盡,嚴重違背誠信及職業道德,並造成廟方損害。

惟念及他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兼衡他侵佔金額爲數不少,迄今未能賠償廟方獲取原諒等一切情狀,依法量處其刑。

麻豆代天府前年1月間發現帳務短少,經查證後,發現王姓廟務人員私吞香油錢上百萬元,簽賭殆盡,經廟方提告,臺南地院認他犯業務侵佔罪處1年2月,可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