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明確: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機動車鳴笛!

12月26日,

洛陽交警發佈通告,

優化城市區貨運車輛通行管理措施,

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所有機動車鳴笛,

一起來看看……

關於優化實施城市區貨運車輛

通行管理措施和機動車禁鳴的通告

爲緩解道路交通壓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並進一步便利載貨汽車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關於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進一步優化城市區貨運車輛通行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貨運車輛通行管理

(一)限行範圍:

1.主城區:絲路大道(含)以東、二廣高速(不含)以西、新G310國道(不含)以南、G208國道(原洛欒快速路)與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範圍內道路;洛白路的二廣高速至S317省道段。

2.伊濱區:伊濱路(不含)以東、大谷路(不含)以西、開元大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不含)以北區域。

(二)限行時間:2024年1月1日0時起。

(三)限行車輛類型:本通告所指的貨車爲所有貨車(皮卡車除外)、掛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三輪汽車、農用車、拖拉機。

(四)通行管理措施:

1.微型載貨汽車、新能源輕型及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新能源中型物流配送貨車,全天24小時可以在限行區域內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其他類型的新能源物流配送貨車除交通高峰時段(7:00至9:00,17:30至19:30)外,可以在限行區域內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

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城市市區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以及拉運建築砂石、物料等貨運車輛。

2.限行區域內,除渣土、商砼運輸等工程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自卸貨車以外的其他城市生產生活民生運輸貨車,每天22:00至次日6:00通行不受限制;同時需遵守限行區域內禁止貨車通行路段的交通標誌指示。

3.確需在限行區域、限行時段通行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辦理通行證(碼)並按照指定時間、線路行駛。通行證(碼)實行網上辦理,個人用戶名下車輛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菜單申請辦理;企業用戶名下車輛可以通過企業賬號登錄“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s://ha.122.gov.cn)申請辦理,駕駛人也可以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綁定對應車輛後通過“交管12123”APP申請辦理。

4.所有貨車全天24小時禁止在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通行,一律經由地面交通或快速路輔路行駛。本通告的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是指王城大道快速路(南山大道至機場路)、古城快速路(濱河南路至大屯街)、南昌路高架(西苑橋至麗春路)、嘉豫門高架、瀍澗大道上跨王城大道高架、谷水立交(中州西路/絲路大道)、翠雲峰立交(定鼎大道/邙嶺大道)、望朝嶺立交(機場路/王城大道)、唐寺門立交(洛白路/三川大道)、塔灣立交(中州路/三川大道)、溫雒坊立交(九都路/三川大道)。

(五)繞行路線

所有過境貨車和不符合入市條件的車輛一律經連霍高速、二廣高速、寧洛高速或新G310國道、S317省道繞行;繞行道路因工程建設封閉斷行的,貨車應按照指示標誌,沿臨時保通路線或指定線路行駛。

二、機動車禁鳴規定

爲避免噪音污染,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所有機動車鳴笛。

三、法律責任

違反此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處理;對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通告有效期爲2年,其它與本通告相牴觸的以本通告爲準。

特此通告

洛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12月26日

來 源:洛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