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算雜物嗎?大樓停車位「能否擺東西」網戰翻

臺中一名身障人士外出工作時,會將輪椅放置在自己的停車位中,去年開始卻遭大樓管委會制止,引起網友討論。(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廖姓男子是身障者,外出上班時會將輪椅擺放在自己的停車格中,回家時才能方便使用,但卻有鄰居認爲此舉違反社區規約,且近日輪椅還疑似被惡搞,導致他慘摔受傷,甚至只能爬行進電梯,倒在家門口等待妻子返回;新聞曝光後,雖然住戶有不同意見,不過也引起網友對於停車位能否擺放東西展開討論。

廖男指控,夫妻搬進臺中某社區已4年,因爲是身障人士的關係,需要將輪椅放置在停車格內,下班回來才能順利從停車場返家,但去年開始卻被要求不準將輪椅放置在停車格內,管委會還以「雜物」來稱之,且近日輪椅更被人移動,導致他慘摔受傷。

消息曝光後,有自稱是住戶的鄉民在PTT提出詳細解釋,部分說法與廖男夫婦有出入,讓網友對於真相感到相當好奇。不過有不少人則針對輪椅、雜物及停車位能否放東西展開討論,說「理論上輪椅的確不能放車位上,但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開特例吧,他又不是堆雜物」、「輔具跟雜物比腦子都在想啥,放在格子內沒影響到人搞他幹嘛」、「輪椅這必須的輔具跟其他雜物能類比?」

但也有人認爲「自家的車格不代表可以亂放物品好嗎」、「輪椅是輔具,非交通工具」、「基本上規約決定,沒有一定能放或不能放,看起來這件事就是有人不爽想搞事」、「如果有規約的話,除非改規約,不然只能這樣,改規約要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