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造假案扯出收賄700萬護航副教授升等 前臺大教授郭明良遭起訴
前臺大教授郭明良(見圖)曾卷論文造假案,後又被檢方查出涉嫌收賄護航副教授升等。(中時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
曾涉及論文造假的前臺大教授郭明良,涉嫌利用審查升等權限,12年來護航臺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嚴孟祿的副教授升等,收受700多萬元,另嚴孟祿還行賄臺大蘇姓博士生70萬,隱瞞論文掛名一事,臺北地檢署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爲交付、收受賄賂等罪起訴郭、嚴、蘇3人,並以郭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此外,檢方認定嚴孟祿涉嫌詐領副教授薪資差額27萬餘元,另依詐欺罪起訴3人。
郭明良因2016年間爆發其研究團隊造假論文案,遭臺大內部調查後解聘,科技部與教育部認定有11篇涉及造假,其中郭明良就佔8篇,遭停權10年,追回計劃主持費154萬,臺大因督導不周,刪去2017年的補助款5400萬。至於列名論文共同作者的時任臺大校長楊泮池雖沒涉及造假,但被認定須負督導不周之責。檢調自郭明良的論文造假案中查出這起驚人貪污案。
起訴指出,現爲臺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的嚴孟祿,自2005年起先後升任臺大醫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嚴男因長期從事門診及教學工作,自知沒有餘力投入研究,但因想在臺大醫院擔任行政主管,須在一定年限完成教授升等,取得臺大醫學院教授實缺後才具備資格。
嚴自2002年起爲湊足教師聘任升等送審論文最低標準的篇數與門檻,不定期匯款2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給時任臺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郭明良,列名在郭明良研究團隊4篇論文的共同作者、第一作者、通訊作者。
2007年郭明良出任臺大醫學院副院長並擔任教師升等論文審查小組委員,嚴爲確保順利升等副教授,持續行賄郭,由郭明良配合隱瞞論文掛名一事,嚴還行賄其中一篇論文的作者蘇姓博士生,順利於2008年間完成升等並獲聘臺大醫學院醫學系副教授。
北檢認定,郭明良自2002年至2014年間,共收受嚴孟祿賄賂657萬元、5000美元,蘇姓博士生則收受嚴孟祿賄賂70萬元。
檢方指出,郭明良身居學術要職,掌握教師升等資格的審查權限,屬於法律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公務員,竟變相讓教師升等淪爲金錢交易,接受嚴男不定期匯款建立的長期供養關係,檢方痛批郭明良在教職缺額有限的制度下,排擠真正有志從事研究者的公平晉升機會,破壞學術倫理及研究水平,犯後辯詞避重就輕、未見反省,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