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年輕富豪」違《證券法》 遭重罰3.1億元

有「大陸最年輕富豪」稱號的中核鈦白實控人王澤龍,日前遭大陸證監會認定違規,合計遭罰人民幣7250萬元(約新臺幣3.1億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生於1996年、有「大陸最年輕富豪」稱號的中核鈦白實控人王澤龍,日前遭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立案調查,19日相關結果出爐,他被認定違規,合計遭罰人民幣7250萬元(約新臺幣3.1億元)。

根據陸媒《每日經濟》昨(21)日報導,證監會調查後認爲,王澤龍等人透過衍生品交易安排,實質參與非公開發行,並以市價融券賣出,提前鎖定與非公開發行股票折扣價之間的價差收益,變相規避限售期規定,此外,作爲中核鈦白實際控制人,王在該公司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過程中,隱瞞通過一系列交易安排實際參與非公開發行的情況,導致相關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構成《證券法》違規情形。

報導指出,中信中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中信中證)爲王澤龍等人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行爲,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構、提供槓桿資金支持等,其知悉客戶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務,此外,海通證券以自身名義,按照中信中證報價指令認購中核鈦白非公開發行股票,客觀上幫助中信中證及其客戶取得股票收益,使定增套利行爲得以實現,構成違規情形。

因此,證監會擬決定:對王澤龍、洪浩煒、中信中證、海通證券、韓雨辰等人和單位之違法行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7753.2萬元(約新臺幣3.32億元),其中,沒收王澤龍違法所得6063.8萬元(約新臺幣2.59億元),另外,對涉案方的共同違法行爲處以罰款1.55億元(約新臺幣6.6億元),其中由王澤龍合計承擔7050萬元(約新臺幣3.01億元)。另外,對王澤龍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200萬元(約新臺幣85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