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遺失45手槍「拿玩具槍調包」 指揮官、營連長等5人起訴

陸戰隊遺失45手槍「拿玩具槍調包」 ,指揮官、營連長等5人緩起訴。(中時資料庫)

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所屬龍泉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日前遺失動員槍支45手槍,疑似因過去就被亂放在倉庫房內,外傳去年5月被發現遺失,營長要求幹部去購買收存遊戲用的玩具槍「貍貓換太子」引起軍方震撼。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訊問相關人證及檢視物證,今(29)日偵結,依遺失武器致生公衆與軍事危險罪及僞造文書等罪,將潘姓指揮官等5人起訴、李姓輔導長等5人緩起訴處分。

根據起訴書,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於去年 3月間辦理新式教召任務,在整備階段,將1把點45手槍寄存於與勾踐營區鄰近之子儀營區駐地內聯合械庫代管。但鄭姓班長預檢陳列各式武器時,竟未注意而遺失該把點45手槍,事後該營士官長清點時發現短少,才向連長報告。

經連長立向營長通報後,營長指示全營軍士官於營區搜尋未果,卻未將上情在30分鐘內回報國防部,直到指揮官獲悉質問營長,營長才報告上情,但指揮官知悉後,也未上回報。

事後營長及連長等5人共謀,由連長等4人集資購得仿真槍,再由利用電動研磨機磨去標語,又刻上裝備序號,趁着械彈特別清點之機會,偷偷魚目混珠放入新訓中心第二營第五連之槍櫃內。

檢察官審酌,李姓、蘇姓輔導長、趙姓彈藥官、林姓後勤官、陳姓軍械士等5人,起因於上級長官就武器遺失事件匿不通報,致以下各階軍職人員屈從配合,並非圖謀己利,且5人均無前科,犯後深表悔悟,且認爲5人多年從軍,爲國奉獻辛勞,亦不容忽略等生活、品行與一切情狀,予以緩起訴處分,提振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