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99旅中士深夜爽爽睡 脫哨還僞造文書!下場出爐

吳男擔任海軍陸戰隊99旅防空連中士時,不僅安全士官勤務脫哨,事後還不實登載交接紀錄簿。(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一名海軍陸戰隊陸戰99旅防空連的吳姓中士,2020年11月23日凌晨0時到2時應擔任安全士官,不料,巡查人員即該連曾姓士官督導長,在凌晨2時30分巡查該連安全士官桌時,卻發現現場空無一人,而且該日2時至4時的吳姓安全士官(抗命罪嫌,不起訴處分)並未上哨。

曾男前往寢室叫醒吳男後,發覺是第一班的安官吳男熟睡,因而未提醒吳男要接哨,曾男便去把吳男叫醒,不料,吳男竟想掩蓋脫哨的事實,竟不實填寫「安全士官交接紀錄簿」,佯裝他已執勤完畢,再交給吳男,並依規定流程核閱,最後把不實文書呈報給陸戰九九旅。

高等法院審理,吳男辯稱,當日執勤前因爲感冒吃藥,導致未於時間內起牀,但被喚醒後,有如實在交接紀錄簿上面填寫登載;辯護人則辯護稱,是因曾姓士官長要求吳男交接,吳男也如實登載交接紀錄簿,吳男只是不在原本時間填寫,並不是未照實填寫,不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

辯護人還說,交接紀錄簿士讓執勤者簽名,僅供考覈是否在勤,並非公文書;再者,吳男沒有冒用名義的情形,況且仍須轉由上級長官覈定決行,應僅是機關內部職務上之層轉行爲。

法官檢視交接紀錄簿,吳男在陸戰九九旅擔任中士,並經連長任命爲該時段安全士官,然因睡眠未執行命令,經曾姓士官長叫醒後,在交接紀錄簿的「時間」欄位,登載「安全士官中士吳XX」,在執勤裝備「臂章、口令、警棍、無線電(含密件)」打勾、「槍枝數量、刺針數量」畫斜線;有線電通聯紀錄「旅戰情」寫良好、「CP室」畫斜線。

吳男在警監視系統6具「妥善」欄位填寫妥善、「損壞」畫斜線;夜間就寢狀況,分別填寫「官1、士3、兵4、外散0、外宿0」;營舍巡查暨水電管制填寫良好。

高院法官審酌,吳男於行爲時爲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明知需執勤安全士官職務,卻因睡眠而未執勤,仍事後登載不實應於執勤時見聞之事項,進而交給後班,按流程批覈保存,足生損害於陸戰九九旅對安全士官實際執勤等狀況及安全維護,所爲屬實不該,且犯後否認犯罪。

法官考量,吳男已按照原本預計之期間退伍,現已非軍人身分,本事件並未造成國防部對吳男作出撤職等較爲嚴厲之處分,所造成之危害情節並非嚴重,又吳男未曾有刑事犯罪前科。法官日前撤銷一審原判決,吳男犯現役軍人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並應於緩刑期間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